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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查获4000余吨“洋垃圾” 逮捕7名嫌犯

2012年06月03日 12:2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中荷执法合作 海关“国门之盾”查获数千吨洋垃圾

  记者3日从海关总署获悉,南京海关近日查获来自荷兰的特大固体废物走私案,装有境外走私城市垃圾的集装箱已被依法退运回国。

  据介绍,从去年底至今年3月,根据国际刑警中国国家中心局转来的线索,南京海关先后查获5起伪报品名走私进口国外城市垃圾案,共涉及进口城市垃圾400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

  南京海关公布,这几起固体废物走私案件的侦破取得成功。这是“国门之盾”行动开展以来,中荷两国在打击废物走私案件方面取得的首次成功,截获违法进口废物数量之大、进口废物品质恶劣、犯罪手法专业为近年江苏口岸乃至全国罕见。

  南京海关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司永胜说,涉案企业利用国家有关政策,将禁止进境的城市生活垃圾伪报成允许进口的“废旧报纸”非法走私进境。这些“生活垃圾”属于我国明文规定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进境后将对生态环境及人体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此类固体走私废物案件性质非常恶劣,一直是海关打击的重点。

  司永胜说,这是一条境内外相互勾结、分工明确、运作熟练、国内集散迅速的犯罪链条。走私分子进口境外城市垃圾的目的主要是在国内分拣后销售牟利。走私分子以极低价格购买境外城市垃圾,进境后组织工人进行分拣,从中分拣出极少量的纸、塑料等有价值物品进行销售。譬如分选出的废旧报纸售价达到每吨2000元以上,分选出的可乐瓶、矿泉水瓶等废塑料售价每吨4000元以上,而其余绝大多数不可利用的城市垃圾则被荒弃,给我国的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污染。

  据悉,中荷双方都高度重视该领域的首次执法合作,希望以此为契机,探索和完善更有效的执法联动机制,通过与相关国家的执法机关的配合,从源头上严厉打击这类恶性走私案件。

  据介绍,根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规定,禁止进口固体废物首先是由进口者或承运人在规定期限内将固体废物原装退回,进口者或承运人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进口者或承运人不得放弃有关固体废物。(记者 王优玲)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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