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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高速1300棵路边树遭滥伐 部分涉案人员被查

2012年06月06日 11:0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深圳通报广深高速滥伐林木案最新情况

  1300棵路边树遭毁 部分涉案人员被查

  对已破坏的护路林将补植改造,恢复林相景观

  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广深高速福田至机场段滥伐林木案昨日有了最新进展。昨天下午,在深圳市城管局与深圳市公安森林分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上,据深圳市公安森林分局副局长李晓斌介绍,截至6月5日,深圳公安森林分局已先后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新路公司和绿之春公司部分涉案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对涉嫌滥伐林木罪的具体实施工程的李XX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其子李X清在逃。

  同时针对已破坏的护路林,深圳市城管局园林与林业处副处长黄添仁表示,这是深圳多年来最为严重的一起毁坏林木案件,毁坏林木之多,也深感痛心。他说,深圳将结合目前全市正在实施的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建设,对已破坏的护路林,进行补植改造,恢复林相景观,并营造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生态景观林带,在年底前完成。

  在新闻发布会上,深圳市城管局也提醒广大市民,任何企业和个人未经绿化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砍伐、随意迁移、修剪城市树木,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必须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同时,欢迎市民对破坏绿化和损坏树木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投诉,举报电话:12319。

  1300多棵树木被严重损毁

  案件回放

  记者了解到,2012年5月24日,深圳市绿化管理处(市绿委办)在广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机场段巡查时发现,一些立柱广告牌下有树木被过度修剪和砍伐,随即向深圳公安森林分局报案。

  经过森林公安分局的现场勘查,案发现场位于广深高速公路福田检查站至机场段左右两侧防护景观林带,共有23块广告牌下及附近的树木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其中19块广告牌下及周边约1300多棵树木损毁较为严重,部分树木被齐根砍伐,被毁坏的树木主要有马占相思、凤凰木、红花紫荆、桉树等树种。后经有关部门认定,现场遗留活立木2.6米以下木材材积共约123.375立方米;已砍伐的树木(枝上部分)材积37.0立方米(记者注:司法解释称,滥伐林木“数量较大”的起点为滥伐林木10-20立方米,或幼树500-1000株)。

  嫌遮挡广告牌竟砍伐路边树

  原因

  针对1300多棵惨遭严重损毁事情发生背后的来龙去脉,记者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原来广深高速公路福田出入口至机场两侧广告牌管理运营权归属于广东新路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路公司”),2012年初,该路段广告发布商陆续向新路公司反映广告牌被高速公路两侧绿化防护林带树木遮挡,影响发布效果。李XX得知后联系了新路公司,要求承包该项工程。

  但由于李XX不具有承担该施工项目业务的资质,于2012年4月18日开始挂靠绿之春公司,以绿之春公司的名义与新路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2012年4月23日,再与绿之春公司签订了名为《广深高速深圳段修剪遮挡广告牌树木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合同。新路公司业务开发部副经理黄XX与李XX联系接洽,李XX委派其子李X清具体负责施工。

  李晓斌介绍说,该项目于5月2日进场开工,新路公司为把控施工质量和标准派出了工作人员吴XX和黄XX进行现场指导。经查,新路广告公司已经先后于4月28日和5月18日分两次支付给绿之春公司工程款,共计346680元,约占合同价的90%(合同价为385200元)。(记者/李晓敏)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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