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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峰会发表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宣言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6月07日 16: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7日电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元首于6月6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会议发表了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

  元首们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国际关系体系发生着复杂的变化,世界格局走向多极化,区域协作加强,全球化进一步发展,国与国相互依存更加紧密,信息技术作用越来越大。

  国际社会迫切需要共同有效应对全球挑战。世界经济形势十分复杂,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依然突出。大规模经济金融危机可能再次爆发,恐怖主义、毒品走私、跨国犯罪、发展失衡、粮食短缺、气候变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危险、地区和局部冲突等威胁和问题仍然存在。

  上合组织反映了各成员国人民的共同愿望,继续为和平、合作、发展而富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践行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推动建立了友好合作的国家关系有效模式。

  在成员国共同努力下,上合组织已成为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保障,维护着本地区的安全、稳定和发展,有力地打击了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发展了区域合作,加强了睦邻互信关系。

  成员国将继续加强边境地区军事领域信任,采取必要措施避免发生边界争端,维护和平、安宁与稳定。

  成员国将继续加强在本组织框架内的合作,提升合作水平,把上合组织地区建成持久和平、友好、繁荣与和谐的地区。

  为此,元首们声明如下:

  一

  成员国呼吁国际社会实现多种文明和平共存与对话,谋求共识,协同可持续发展,尊重各国传统和文化价值观念,在公认的国际法准则和原则基础上巩固国家间关系。

  成员国恪守《联合国宪章》、《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及成员国加入的其他国际条约,不断发展和深化相互关系。

  成员国在彼此尊重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互不干涉内政的基础上建设相互关系。成员国彼此支持各方为保持国内稳定、发展国民经济所作的努力。

  成员国不参加针对其他成员国的联盟或集团,采取一切措施依照国际法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彼此间或与其他国家间出现的问题。

  二

  成员国认为,应在国际关系中推广互信、互利、平等、协作的新安全观,在世界上建立尊重所有国家利益的、不可分割的安全空间。

  个别国家或国家集团单方面不受任何限制地加强反导系统将对国际安全和战略稳定产生危害。有关问题必须由所有有关国家通过政治外交努力来解决。成员国坚定地认为,实现自身安全不能以损害其他国家的安全为代价。

  成员国支持建立无核武器世界,严格遵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上合组织呼吁所有核武器国家签署《建立中亚无核武器区条约》的有关议定书,切实推动中亚无核武器区的建立。

  成员国主张确保外空安全、和平利用外空、防止外空武器化,推动制定“防止在外空放置武器、对外空物体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条约”,推动制定并在国际社会实施外空透明与建立信任措施。

  成员国将在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别国内政的原则基础上,推动建立和平、安全、公正和开放的信息空间。成员国反对将信息和通信技术用于危害成员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的目的,防止利用国际互联网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思想。

【编辑: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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