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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国家计生补偿制度应重点关注“三类家庭”

2012年07月10日 16:19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国家人口计生委近日称,在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现状下,中国将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力度。计生委官员称,自中国进入老年型社会以来,其人口老龄化相对其它国家速度快、规模大,目前,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而到2050年,将是目前的三倍。(7月9日《京华时报》)

  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强力推进,特别是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独生子女家庭面临养老、医疗等现实困境也更加突出。因此,笔者认为,国家推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应重点关注“三类家庭”。

  其一,全面关注独生子女家庭。人口学专家彭希哲教授曾指出:“独生子女现象对个人和家庭层面上的影响将非常深远,并已经成为中国转型时期风险社会中的一个风险要素”。独生子女一旦遭遇伤亡等变故,将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消解的痛感。因此,有条件的地方不妨由政府出资,为独生子女办理健康平安保险;同时,在就学、就医、就业、养老等各个方面,应实行政策倾斜,加大扶持和救助力度,让独生子女家庭真正享受到执行计划生育国策应得的实惠。

  其二,重点关注“失独家庭”。按常规死亡率计算,1975—2010年间,有超过1000万独生子女在25岁之前死亡。这意味着有2000万名父亲和母亲,在中老年时期失去唯一的子嗣,成为孤立无助的失独老人,这个数据让人的心情变得异常沉重。因此,当突遇独生子女伤亡等家庭变故时,制度应及时伸出援手。笔者认为,不妨由国家和地方出资,为失独的父母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有条件的地方不妨先行一步,为失独家庭建立“独立养老院”,实行免费供养,让“失独家庭”从精神到物质上都能得到慰藉。

  其三,特别关注“老龄家庭”。目前,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1.2亿,而到2050年,将是目前的三倍。勿庸置疑,家庭是法定养老主体和老年人养老的基本保障。然而,随着计划生育国策的推进、经济社会的转型和城乡群众生活方式的转变,全社会正面临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问题。因此,国家应出台养老政策,积极应对我国“跑步前进”的老龄化进程。在这样的语境下,我们要继续完善新农保政策,让农村户籍、60岁以上的老年人能享受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待遇;在全国统一实施高龄养老津贴制度,让遍及城乡的80岁以上老年人受惠,使我国的养老举措,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

  对已经出现的“失独家庭”、“困难家庭”和“老龄家庭”,各级政府必须承担起计划生育补偿的国家责任,大力推进奖励扶助制度,改变群众养儿防老的生育观念和养老传统,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巩固,解除计划生育家庭面临的各种现实困境,让他们得以在政策普惠之下,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张西流

【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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