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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51周年招待会举行

2012年07月11日 23: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庆祝《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51周年招待会举行
    7月11日晚,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朝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庆祝《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51周年招待会在京举行。图为前外交部副部长、中国-朝鲜友好协会会长武东和致辞。中新社发 贾天勇 摄
    7月11日晚,前外交部副部长、中国-朝鲜友好协会会长武东和(右)在京会见了出席庆祝《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51周年招待会的朝鲜驻华大使池在龙。中新社发 贾天勇 摄

  中新网北京7月11日电 (记者 贾天勇)11日晚,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中朝友好协会共同举办的庆祝《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51周年招待会在京举行。中朝友好协会会长武东和与朝鲜驻华大使池在龙出席招待会并致辞。

  武东和在致辞中说,《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签订51年来,双方信守《条约》的精神,始终相互理解、相互同情、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中朝友谊历经风雨、牢不可破。今年是金日成主席诞辰一百周年和金正日同志诞辰70周年,也是朝鲜打开强盛国家大门之年。我们愿一如既往本着“继承传统、面向未来、睦邻友好、加强合作”的精神,同朝鲜同志携手努力,继续深化中朝传统友谊,加强两国人民间友好交流与合作。

  池在龙大使说,《条约》的签订为朝中两国传统友好事业打下了牢固地基,签订条约后,两国政府和人民,根据条约的精神,在农业、军事、文化等领域相互支持、相互帮助。条约有力地维护了两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为维护东北亚地区以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1961年7月11日,《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在北京签订。同年9月10日起生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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