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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

2012年07月25日 17:37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关于表彰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文明办,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宣传部、文明办,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宣传局、文明办,各军区、各军兵种、各总部、军事科学院、国防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武警部队政治部: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各地各部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广泛深入地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推动了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实到基层,促进了广大军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密切了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涌现出一大批富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各地各部队更加奋发进取,推动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北海公园管理处、中国人民解放军61035部队等200个单位“全国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各地各部队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不断拓展共建领域、创新活动载体、改进方法手段,更加深入扎实、富有成效地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推动全社会形成良好道德风尚,不断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 央 文 明 办

  总 政 治 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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