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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苏豫三省律师上书国务院 要求监管公交卡押金

2012年08月22日 08:36 来源:大河网 参与互动(0)

  我们办公交卡多数时候要交押金,但这些押金都用在哪儿了呢?

  疑问

  我们的押金都去哪儿了

  在郑州,我们办公交卡时,绝大多数时候(月卡、老年卡除外)要交30元押金。很多人有疑问,这些押金都去哪儿了?它们都用在了哪些地方?

  6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2000年至今,我国城市交通领域一卡通累计发卡量突破1.8亿张。如果按每张押金10元计算,这近20亿元的巨额押金去了何处,多地的公交部门没有“晒账”。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姬来松提供的省政府办公厅答复信(7月10日)的电子影印件上显示,河南尚未制定公交IC卡押金具体管理办法,相关的“政府信息不存在”。

  昨天,姬来松联合北京、江苏的律师王宇、温丽华,向国务院法制办写了一封建议信。建议信中称,国家四部门颁布的《集成电路卡应用和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不单独收费的IC卡可收取押金,押金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但通过我们调查发现,北京、广东、河南等各省、市人民政府竟然在十余年时间里无所作为。”建议发起人之一王宇说,对于收取的公交卡押金,只能用于返还持卡人退卡时的资金支出,专款专用。

  建议

  国务院应敦促各省级政府出台押金具体管理办法

  三位律师建议国务院,敦促各省级政府尽快出台押金具体管理办法。

  建议信中说,发行公交IC卡的企业,不是单纯的国有企业,而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业。广大用户对押金的去向自然享有知情权,押金的收取和管理应当透明化和阳光化。

  然而现实却是,公交卡押金的收取、管理和使用几乎都由公交公司单方定,广大消费者不仅没有参与权,而且也没有知情权。公交公司搞暗箱操作,押金去向不公开、不透明,用户的权益必然会受到侵害和剥夺。

  建议信中称,作为行政机关,各省政府理应积极作为,承担起公众利益“看守人”的角色,否则不光是损害公众利益,还会极大地降低城市公交系统的公信力。

  目前,该建议信已寄出。 (河南商报记者赵强)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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