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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申请人往返次数 武汉推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2012年08月22日 20: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武汉8月22日电 (记者 张芹)今后,市民前往武汉市、区政府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咨询、申报相关事项,因手续、材料不全被屡次退回补办现象有望得到缓解。22日,武汉市发布《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减少申请人往返窗口次数,压缩受理前的时限。

  根据《规定》,一次性告知特指窗口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申报事项具体情况,以《一次性告知书》形式全面、准确、及时告知申请人在受理前所需要完成的各项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

  《一次性告知书》包含申请人申请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承办部门名称,申请人和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申请事项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事项的设立依据、审批时限、受理条件及审批工作流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一次性告知书的出具时间等内容。

  《规定》要求,申报材料符合《一次性告知书》要求的,窗口必须当场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通知书》;若申报材料不符合,应当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在确认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对于无法当场更正的,必须当场或5日内出具加盖本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补正告知书》。

  若行政审批部门对已明确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事项,未在窗口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和《受理通知书》,将根据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进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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