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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轰炸受害者首次在中国法院起诉日本政府

2012年09月10日 20:4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重庆大轰炸受害者首次在中国法院起诉日本政府
图为大轰炸受害者正在法院大门拉起横幅。陈超 摄
重庆大轰炸受害者正拉起横幅。陈超 摄

  中新社重庆9月10日电 (记者 连肖 刘贤)10日,“重庆大轰炸”15名受害者正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向日本政府发起索赔起诉。这标志着日军侵华受害者民间对日索赔的“首次本土起诉”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10日13时许,15名受害者聚集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门前。他们手举“强烈要求中国法院依法受理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对日民间索赔”字样的横幅,并高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赔偿”等口号。14时许,15名原告跟随代理律师进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向法院工作人员提交了诉状。

  重庆大轰炸民间对日索赔团首席律师林刚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称,提交起诉状是本案进入司法程序的第一步。按照法律规定,法院一般会在接受起诉状后的7个工作日内回复是否受理此案。

  林刚分析,此案能否被受理的关键是日本能否获得“主权豁免”,即国际公法规定的,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或免受他国的司法,行政,立法管辖的豁免。此前,中国社科院、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等机构的多名国际法专家通过反复论证认为,日军实行的重庆大轰炸不区分军事、民用目标,属于无差别轰炸,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基本人权,是极其严重的战争犯罪,因此不应享受主权豁免。

  从1938年2月至1944年12月,侵华日军对重庆及其周边城市商业区、平民聚居区实施了6年零10个月的狂轰滥炸轰炸,造成重庆32829人直接伤亡、6651人间接伤亡,房屋损毁11814栋、21295间。据重庆抗战调研课题组最新统计,“重庆大轰炸”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合人民币225亿元。

  从2006年到2009年三年间,“重庆大轰炸”受害者已经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就赔偿案进行了四次提诉,但都没有结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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