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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加强慈善组织信息公开促进和约束力度

2012年09月20日 10:5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0日电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今日表示,要加强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类组织信息公开的促进和约束力度。不仅年检和评估结果要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且我们还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对重要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捐赠活动要及时纳入到信息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9月20日上午,国新办就党的十六大以来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进展情况举行发布会。李立国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

  李立国称,慈善法的立法工作,从2005年开始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经过很多前期工作,2008年被全国人大常委会列入立法规划。但是由于慈善法要规范的内容、调解的行为、涉及的社会关系很多,因而必然有一个较长的论证过程,这项立法工作仍然在进行中。在慈善法完成立法之前,依据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加强对慈善组织行为的监管,是我们的日常工作,也是不断在采取加强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认真做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的年检工作。年检工作有一系列的内容规定,包括财务运行管理,尤其是接受社会捐赠及其捐赠资金的运作管理,这在年检中是重点的检查内容。

  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好社会组织的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吸收有关专业人士参加,将来也会向第三方评估发展,以利于评估工作更加全面准确,监督管理的作用会更加有力。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类组织信息公开的促进和约束力度。不仅年检和评估结果要在指定的媒体和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且我们还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对重要的社会关注度高的捐赠活动要及时纳入到信息公开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在现行法律和法规的范围内,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来增强依法监管、依法行政的力度。像我们民政部制定两个《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制定《公益慈善捐赠信息公开指引》,制定《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些规章和规范化文件以及指导性文件,都在促进公益慈善组织公开工作和公开力度的加强。

  李立国表示,我们期望并为之努力,既跟制定法律、修订法规相结合,也着手现行制度体系的完善和实际工作的加强。在较短的时间内,使公益慈善组织的公开透明度有较大的提高。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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