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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要求保证国庆期间及节后民爆行业生产安全

2012年09月29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9日电 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消息,工信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监管,保证国庆期间及节后民爆行业生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握节日期间民爆行业生产安全特点,部署并认真落实针对性强的安全措施。要健全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逐级落实市、县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的属地监管职责和安全生产任务及目标,保证辖区内民爆企业生产安全。

  此外,通知指出,中秋及国庆假期期间,民爆生产销售企业一律不得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各民爆企业要做好节前停工安排,彻底及时清理地生产线上的危险品,并做好设备保养维护、危险品仓库安全保卫等相关工作,节后复工时,企业要对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同时要对职工进行节后专项安全培训。

  针对安全生产监管问题,通知要求,要强化节后及十八召开期间的安全监管力度,严肃查处“三违法”及“四超”行为,同时要严防和杜绝突击生产、不均衡生产等不安全行为,对因此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从重处罚。要继续推进民爆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各级民爆安全监管部门要在认真总结“打非治违”前三阶工作的基础上,针对自查、排查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隐患治理力度,制定明确的整改计划和有效整改措施,对企业整改过程实施全过程跟踪检查和重点监管,同时按时上报本地区“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

  最后,通知要求各省级民爆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民爆企业要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出事件的信息报送工作,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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