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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依法责令无瓦斯防治能力矿井有序退出

2012年10月11日 17: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0月11日电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煤矿事故警示通报》,通报指出,对瓦斯灾害严重、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要依法坚决责令其有序退出,从源头上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10月10日10时30分,安徽省淮北市梧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人被困。截至目前,已发现5人遇难、1人下落不明。该矿属私营煤矿,核定生产能力6万吨/年,生产矿井,证照齐全。事故发生地点是该矿-400米水平1071工作面。事故原因待进一步调查。

  安监总局要求,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坚持将瓦斯防治作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工作“十条禁令”,建立健全煤矿企业瓦斯防治能力评估、重大瓦斯隐患挂牌督办和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三项制度。煤矿企业要完善通风系统,严防超通风能力进行生产和施工。对瓦斯灾害严重、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矿井,要依法坚决责令其有序退出,从源头上遏制煤矿瓦斯事故的发生。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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