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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曙要求政务微博突发事件1小时内发消息

2012年10月26日 11:14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海曙政务微博管理办法出炉

  遇突发事件,1小时内必须发消息

  每周至少要发5条微博,接到群众投诉4小时内要进行回复

  海曙政务微博“教程”出炉了。

  本周二,海曙区政府曾透露,他们将尽快推出一份有关政务微博运作的“教程”,给各部门和官员提供参考(详间10月23日《宁波城事》3版报道)。

  昨天,这份名为《海曙区党务政务微博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教程已经推出了意见征求稿。

  这份意见稿除了讲解政务微博怎么织、微博管理员要做些什么,还明确规定,碰上灾难或突发事件,政务微博必须在1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发布消息。

  一周至少发5条微博,突发事件要求1小时内发布权威消息

  根据这份《办法》,每个政务微博原则上每周要发不少于5条微博,而且不管是原创还是转发,都要注意内容的准确和客观。

  此外,《办法》对不同种类事件的信息,都作了明确的发布规定:

  灾害性、突发性事件:要在事件发生后的1小时内或获得信息的第一时间通过政务微博发布消息。对于事件持续发展、事态复杂的情况,应及时上报,可以采取速报现象、缓报原因或速报事态、慎报处置的方法,有序有度地发布;

  主题活动:收到主题活动通知当天,应发布一条以上推广信息;

  群众投诉或建议:应在发现的第一时间进行分析研判,按照首问负责制要求及时办理,第一时间响应后,一般性问题原则上工作日不超过4小时回复,休息日不超过24小时;

  社会热点问题、网上舆情事件:要积极主动发布信息,澄清事实,阐述工作思路,释疑答惑,并听取意见。

  管理员一天至少要浏览4次微博,还要考核粉丝数

  政务微博经营得好不好,除了制度,关键还在于管理员。《办法》对管理员的工作也进行了规范。

  按照《办法》,每天早、中、晚,微博管理人员至少浏览4次各自部门、单位和区领导的微博,及时发现网民反映的问题、建议和诉求。

  另外,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单位新闻发言人为相关政委微博分管领导,还要明确网络发言人、网络评论员。

  《办法》还提出,将根据发布数、反映数、受理数、处理数、粉丝数等数据,对政务微博进行考核。

  每周微博发布或转发少于5条、超时未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舆情,在微博问政办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等,都要被扣分。

  下一步,海曙区还准备把各有关部门、街道和单位的主要领导和管理员,放到微博上“晒一晒”。

  海曙副区长:微博让政府公信力提高了

  海曙区副区长胡余波说,@微海曙正式开通一年,从面对面到键对键,政府和民众的距离一下子拉近了,“公务人员的学习力提高了,政府内部的执行力提速了,政府在网民中的公信力也提高了”。

  《办法》发布后,海曙各政务微博都迅速表态支持,并互相交流了不少经验。

  海曙公安官方微博@海曙警方在线说,要想运用好微博,必须学会换位思考,把自己设想成市民,“问自己两个问题,这样发微博,你愿意成为他的粉丝吗,你喜欢他发布的新闻吗”?

  10月15日,也就是银泰金饰被抢案发生的第3天,曾有部分网友质疑警方没有监控就破不了案。

  @海曙警方在线迅速上传了4张监控截图,并配上了一段轻松的文字:“监控破案,是一条捷径,捷径是近路,但不一定好走。看看下面这些图,您能找出同一个人吗?来个真实版的连连看,和蜀黍比比眼力吧。”

  结果,所有网友尝试后都失败了,从而对警方的工作方式表示理解。(通讯员 许玉芬 记者 周文丹)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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