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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要求十二五末高危行业负责人100%持证上岗

2012年11月23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23日电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国务院安委会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提出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决定提出了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目标,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以下简称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决定称,要全面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强化承担安全培训和考试的机构培训质量保障责任。

  决定指出,要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实施高危企业从业人员准入制度;严格落实“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企业职工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监管监察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

  决定要求,要全面加强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安全培训大纲和教材;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培训机构建设;加强远程安全培训;加强安全培训管理信息化建设。

  决定提出,要全面提高安全培训质量。强化实际操作培训;强化现场安全培训;建立安全培训示范视频课程体系;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管理和质量评估;完善安全培训考试体系。

  国务院安委会强调,要切实加强对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安全培训摆上更加突出位置;保证安全培训投入;充分运用典型和媒体推动安全培训工作。要加强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严肃追究安全培训责任;建立安全培训绩效考核制度。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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