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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日报:可就地办准生证是明智之举

2012年12月04日 15:10 来源:昆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国家人口计生委发出通知,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将与群众密切相关的计划生育证件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的目录、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在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详见12版)。

  过去,“准生证”难办的现象广为诟病,办证难的问题多集中在再婚家庭、农村偏远地区家庭、异地婚姻家庭等群体中。当然,计划生育政策实施30年来,推行准生证制度功不可没。然而在有效地控制了人口的同时,各自为政的地方计生管理体制,也给很多正常生育家庭带来诸多不便。政策法规不明、异地婚姻办证难等问题造成的“踢皮球”、“霸王条款”、“卡要拿”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日前说过:“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们合理生育就是向往美好生活的起码要求,那么,简化办证程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就是明智之举。

  可就地办准生证是明智之举,好事要办实,实事要办好。为此,国家人口计生委要求,对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者出具婚育情况证明等,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要即时办理。对流动育龄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均有责任为其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登记,并实行首接责任制。户籍所在地要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为流出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出具婚育情况证明材料。对于流动育龄夫妻因长期或多次、多地流动无法证明婚育状况、信息核实确实存在困难等特殊情况,受理地可依据当事人的承诺,也要为其办理生育服务证登记。

  群众满意是第一标准,民心由相信始。可就地办准生证的工作一定要勤恳谨慎、认真负责,兑现承诺、说到做到,切实以民生为大、民生为重,才能赢得民心。(凯 荣)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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