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富源矿难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99万元
2012年12月07日 19:0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资料图片:12月5日,救援人员从矿井口走出。当天下午14时15分左右,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一号井110212采煤工作面放炮作业时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经全力组织、科学施救,49人安全升井,16人现场遇难、1人在送往医院救治途中死亡,遇难矿工遗体全部升井并妥善安置。升井人员中有6人受伤,被及时送到医院救治,目前伤者生命体征平稳。新华社发
云南富源矿难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99万元
记者从云南省富源县政府新闻办了解到,富源县黄泥河镇上厂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工作已经开展,目前该县煤炭局局长等8人已被停职。每位遇难者家属获赔99万元。
据介绍,被停职的8人分别是:富源县煤炭局局长、副局长、安全科长、挂片副科长,富源县安监局局长,黄泥河镇分管煤炭工作副镇长,黄泥河煤炭分局分局长、挂片组长。
据悉,至7日17时,遇难者家属与煤矿已经达成赔偿协议,每位遇难者的赔偿标准为99万元。
5日,上厂煤矿采煤工作面发生一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事故发生时,当班下井66人。事故导致17人遇难,6人受伤。(记者 浦超)
【编辑: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