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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称中国低保金标准偏低 部分低保户生存艰难

2012年12月10日 08:42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当前,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贫困人口,尤其是偏远山区病、贫、孤、残的人群数量不在少数,这些家庭中仅有部分成员可以享受到政府每月几十元到200多元的低保金,这些人群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要想用这点钱在当前物价水平下维持最基本的生活实在是太不易。不少低收入人群未能享受低保补助,一些低保户的生活质量极其低下。

  低保金标准偏低,低保户生存艰难

  以福建省光泽县为例,全县低保户3613户,共7490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587万元。目前城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月290元,虽比上年增加了30元,但是根本无法应对当下的高物价。农村人均每年补差1800元,每月只能领取40元到150元不等,根本无法保障正常的日常生活,更别谈看病和生产发展。敬老院的五保户除了三餐吃白菜、萝卜外,碗中鲜见荤菜,这些孤独的老人每月只有12元可以支配。对此,下岗职工、残疾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人群强烈呼吁增加低保金。

  患重病或重度残疾的低收入家庭以及有孩子上高中、大学的低收入家庭,低保金的补助仅仅是杯水车薪,无法解决眼前的困难,明天更是迷茫。光泽县司前乡长庭村的袁动安家里,父亲为弱智,母亲是哑巴,爷爷年老多病,这样的家庭却要抚养三个未成年的孩子,乡里将其列为低保户,每月发放100元的低保金对这个家庭年收入仅2000多元的六口之家而言已是雪中送炭。类似这样没有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的家庭在闽北十分常见。

  各地的低保户工作不平衡

  低保户工作的不平衡,一方面是现行的低保规定使得收入不稳定的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低保。笔者走访中发现很多低收入家庭尤其是下岗职工靠做短工或摆摊挣取一点生活来源,这些人群收入低,辛苦却挣不到几个钱,但是根据现有政策摆摊的有固定门面的人群不在低保范围之内,对此基层组织也表示爱莫能助。

  另一方面,低保户所享受的待遇是否公平主要取决于基层干部的工作,一些乡、村干部工作责任感强,工作细致,能做到应保;也有的镇村干部工作不细,入户调查核实工作不认真,致使一些不该吃低保的人吃上了低保,有的为配合某项中心工作或重点工作,而存在“人情保”、“关系保”。

  响应民生 进一步完善低保政策

  调查中还发现,这些年,这些低收入家庭在就学、就医方面得到了很大的帮助,尤其是就学方面得到了政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资助,他们更期待政府能够在就业和脱贫以及大病救助方面能拿出具体有效措施,帮助他们早日走出困境。为此建议:

  一、完善低保制度建设,强化低保基础管理。一方面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那些低收入或无收入来源者的基本生存权利,解决下岗失业者的生活问题。另一方面,建立规范的家庭收入审核机制,逐步消除“不应保而保”和“应保未保”的现象;同时要拨出相关经费到村(居)委员会用于上门分门别类摸底、排查、筛选、评估出真正符合标准要件的农村困难户、特困户、五保户等困难家庭或人员,为低保对象确定和低保金发放提供翔实可靠的补差参数或依据。

  二、注重低保对象再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再就业增加收入是低保对象整体生活得以保障的根本途径,政府要重视不断完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体系,出台鼓励低保户再就业政策,努力实现从输血型向造血型的转变。

  三、健全监控体系。强化监察、审计部门和公众的监督,建立低保户审核把关制度,突出对调查和推荐人的把关责任,对低保资金运行全过程严格依法管理,做到透明公开。

  四、建立临时生活救助制度,确保贫困家庭和受灾户的基本生活。(陈琦 傅光明)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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