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南安化平板船侧翻事故相关责任人受处理

2012年12月10日 14: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益阳12月10日电 (记者 刘柱)湖南省益阳市委宣传部10日对外透露,该市安化县平板船侧翻事故相关责任人已受处理,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的船主夏新安、驾驶员刘尊群被安化县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9日凌晨3时40分许,一艘从安化县烟溪镇十八渡开往该县平口镇的平板船,在资水平口镇平山村水域发生倾斜,船上4辆货车落水。经初步核实,船上共11人,3人已获救,8人下落不明。截至目前,事发现场已打捞出一具失踪人员遗体。

  事故发生后,安化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启动了严格的问责机制。安化县委研究决定:免去康胜良烟溪镇党委副书记职务,提名免去其镇长职务;免去黄勇平烟溪镇党委委员职务;免去余泽柳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职务;责成县交通局运输局免去李晴冬县交通运输局烟溪道路中心管理所所长职务和刘玉雄县交通运输局平口道路中心管理所所长职务;责成烟溪镇对十八渡签单员邓林建作辞退处理。责成纪检监察部门对县交通运输局十八渡“四包一”责任人贺俊、烟溪镇十八渡船舶管理员吴胜科立案调查。

  益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决定:免去刘雄毅益阳市地方海事局安化地方海事处副主任职务。

  目前,事故打捞工作仍在进行中。(完)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