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因私港澳通行证仍收工本签注费

2012年12月25日 10:35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因私港澳通行证仍收工本签注费

  昨日,记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方网站了解到,2013年1月1日起,办理《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工本费和签注费将不再收取。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与市民平时使用的港澳通行证并非同一证件,也就是说市民因私办理的港澳通行证工本费和签注费仍要“自掏腰包”。

  昨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将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就包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和签注费,获得减免的还有《派驻香港澳门身份证明》工本费。

  此外,因公护照费(含加急费)、户口簿工本费(不含因丢失、损坏补办户口簿收取的工本费)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工本费(不含因丢失、损坏补办和因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收取的工本费)也被纳入15项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之中。

  财政部宣布取消港澳通行证的工本费和签注费时,不少市民误会港澳通行证不用收费。不过,据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其官方微博指出:此次取消行政收费的是外事部门签发的因公护照费(含加急费)、《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也就是说,《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和《往来港澳通行证》是两本不同的证件,前者由外事部门签发,后者由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并没有列入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之中。(记者葛丹、李大林)

【编辑:王永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