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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晚报:“非营利”的公证处何以“肥得流油”

2013年01月17日 17:38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浙江温岭当地网民发帖称:温岭公证处领导年薪过百万,6名正式职工年薪数十万;某领导分到了360平方米的跃层房。对此,温岭司法局表示,当年公证处由政府机构改革成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时,就确定下了根据收入决定分配的方案,审计中没有发现问题。(1月15日《文汇报》)

  在收入畸高与非营利性质的强烈反差中,公众感到惊诧。公证处“不合理却合规”的待遇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从报道中看,该公证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辖,2002年改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应该说自收自支的改革在事业单位改制中不少见,但进行此种改革的原事业单位大多都变身为企业,以公司属性进入市场化运作,遵循的是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

  而对于公证机关,却并非如此,一者,改制后公证处依然拥有公证领域的行政权力,如果一味进行自收自支,将难以避免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的发生;再者,现有公证机构垄断着公证的职能,不存在所谓竞争,施行自收自支后,如何保证垄断的公证权力不成为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筹码?因此,需对公证处的自收自支进行反思,自收自支也必须在更为严格的监督下进行。

  此外,温岭公证处揽接各种业务的做法引发质疑,原本不需要的公证如今也需公证了,公证费少则数千元多则数万元。而我国《公证法》在第十三条中规定公证机构不得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那么,其所收的公证费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这些都应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经得起公众监督。

  比“肥得流油”更让大家担心的是,公证机构从服务机构向着权力傲慢的异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证处却能成为纳税大户,且其职工获得如此高的分红,其中必然有问题等着被解决,比如能不能打破垄断,允许有资质的社会组织进入公证业务?负责地面对这些问题,通过公开调查有说服力地向公众释疑,才是正常的监管态度。 (寇宇龙)

【编辑: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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