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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协委员建议全程监控工地 减少扬尘污染

2013年02月01日 10:59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建筑垃圾乱扔乱放、长期施工造成扬尘污染。昆明市环保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1—15日,全市平均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0%,出现3天轻度污染,首要污染物均为PM2.5。这引起昆明市政协委员的关注。

  政协委员建议,通过规范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全程监控施工工地等措施,降低昆明扬尘污染程度。

  去年有几百万吨建筑垃圾

  被随便堆放

  “按规划,昆明市每年建筑垃圾的处理规模是650万吨,其中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400万吨,工程弃土消纳场处置250万吨。”昆明市政协委员孙可伟表示,但去年一年,运到东郊和西郊两个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基地的建筑垃圾总共才有22万吨。也就是说,去年有几百万吨建筑垃圾被随便堆放,加上历年来散布在昆明近郊无序堆放的建筑垃圾,形成了一个可怕的、造成PM10和PM2.5污染的源头之一,成为昆明市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大重大问题。

  “昆明城中村改造的拆除工程,政府部门或开发商与拆迁公司签的协议大多是‘以料抵工’,政府部门或开发商不需要出一分钱。”孙可伟解释,以料抵工,一般指的是拆迁过程中产生有一定回收价值的物品(如废铝合金、钢筋等),由拆迁公司自行变卖处理,收入用于弥补拆迁公司在人工、机械、运输等方面发生的费用。

  “建筑垃圾的外运费用实际上由拆迁公司自行解决,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建筑垃圾偷倒乱放的现象频频发生。”孙可伟表示,昆明虽有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但城管部门难以执法,其根源就在此。“建筑垃圾收费制度的出台困难重重,其原因之一是在拆迁中,政府部门和开发商有时存在共同的利益诉求,容易形成利益同盟,使行政权力和商业利益结合起来,致使‘以料抵工’的传统成了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创新的最大障碍。”

  应核定

  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置费

  “建筑垃圾不按指定地点运送,乱倒乱放引起的扬尘污染问题,是PM10和PM2.5的重要来源。规范建筑垃圾的收费制度,是解决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孙可伟表示。

  孙可伟建议,昆明市发改委根据昆明市东郊和西郊两个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基地的位置和运营情况,参考外省市的标准,核定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置费的指导价格。

  此外,昆明市住建局在核发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前,应按建筑物拆除面积和新建面积核定建筑垃圾的产生量。市城管局在核发“运载建筑垃圾车辆排放、处置备案卡”前,应按物价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建设部门核定的建筑垃圾产生量、建筑垃圾产生现场到建筑废物资源化处理基地的距离,核定具体的建筑垃圾运输费和处置费。

  建设单位应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专门列支建筑垃圾的运输费和处置费,并把政府主管部门核定的运输费和处置费汇入市政府指定的银行账户。

  建筑工地

  实施全程监控执法

  “随着昆明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大量施工工地将长时间存在,尘土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也必将长期存在。”为此,昆明市政协委员吴建荣建议,有必要加大执法力度,实施对重点地区、重点工地的全程监控,切实消除工地施工产生的尘土对空气质量造成的不良影响。

  “通过新闻机构的专题调查和宣传,把不同时段的施工工地在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加以公示,将其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形成群众自觉监督施工工地执行降尘规定的良好氛围。” 吴建荣表示,执法部门要强化技术监督,将工地施工全过程时刻置于有效监控之中。执法部门可以对执行降尘规定较差的工地实行视频监控,将工地施工全过程置于视频监控之下,不按规定采取降尘措施的将受到行政或经济处罚。“同样,出入施工工地的工程车辆,亦可在重点路段进行视频监控。”

  同时,施工单位要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将施工对环境的危害降到最低。比如,增加少许投入,在施工机械作业端安装喷淋降尘装置,就可大大降低在房屋拆除时的扬尘。(张小燕)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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