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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常成“烂尾新闻” 应建调查处置刚性制度

2013年02月18日 15:45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莫让群众的期待成烂尾

  最近一个新的词汇闯入人们视野——“烂尾新闻”。所谓“烂尾新闻”,是指某些地方或部门在处理热点事件时,“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的现象。

  有新闻媒体对去年国内十余件新闻事件进行梳理,追问最新进展。其中只有2件得到公开回应,其余事件则仍“欲说还休”。

  应该看到,舆论热点的形成,往往聚集了群众的深切关注。这种关注,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施政目标、执政宗旨并无不同,不过是层面不同、角度不同罢了。回应群众的诉求,就是政府的良性治理!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之后,各级政府在回应社会热点上,速度提升了,力度也加大了。从“表哥”杨达才、“房叔”蔡彬被迅速处理,到雷政富的“63小时落马”,都说明了这一点。

  然而,也有一些政府部门仍存在“不想查,不敢查,不愿查”的心理。即使迫于舆论压力,表了态,道了歉,甚至罢免了责任人职务,也只是为了暂时平息民意“怒火”。一旦公众视线转移,下文也就不了了之。

  新闻事件的不了了之,也让群众的期待落空。这些“烂尾工程”,不仅会“烂”掉某些政府部门的公信力,还会导致一些不实传言进一步发酵。谣言止于真相公开,越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越会把事件越描越黑。

  媒体曝光不是事件的起点,更不应成为事件的终点。媒体报道通常只是揭了盖子,暴露了问题,问题之锁还没有打开,需要有关部门积极破解。新的舆论格局下,政府部门不仅需要在态度上接受舆论监督,更需要把舆情压力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从一个个热点事件的回应和处理中有所斩获,并最终推动社会进步。否则,病根不除,新剧情又将再次上演。

  热点事件若想不至于沦落为“烂尾新闻”,关键还在于尽快完善相关的制度安排。应该在现有的应急处置基础上,迅速建立热点事件调查处置的刚性制度,以约束和规范公权力部门的行为,避免拖延、推诿乃至不了了之的善后做法。

  对热点事件的调查过程也应该公开透明。在不触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有关部门应将调查过程尽可能地主动向媒体公开,甚至不妨吸纳有代表性的社会人士参与调查。这样既能增加调查结果的公信力,也会对那些试图影响事件调查进程、调查结果的利益方产生一定威慑,从而推动调查的顺利进行。(龙在宇)

【编辑:董煜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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