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北京规定地铁中断半小时即为重大事件

2013年02月20日 10:0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北京市路政局公布《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是北京首次系统制定预案应对轨道交通事故。预案按伤亡人数、财产损毁状况等,将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分为四级,即便最低级别事故,运营企业也必须在半小时内向交通委相关部门汇报。根据该预案,地铁中断30分钟以上即为重大突发事件。

  根据预案,对于由轨道交通设施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按照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中断运行的影响大小等实际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包括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级)、重大突发事件(Ⅱ级)、较大突发事件(Ⅲ级)、一般突发事件(Ⅳ级)。

  根据突发事件造成的不同影响,运营企业以及路政局、交通委相关部门启用相应预案。其中,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交通委以及路政局相关领导必须赶往现场。

  另外,不管是启用哪一级预案,运营企业必须在30分钟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市交通委一级路政局相关部门报送信息,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口头报送,之后再书面补充。

  根据预案要求,事件发生后,运营企业必须及时通过媒体向民众告知相关信息,市民可根据启用的预案级别,判断事件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在多久之后恢复运营。

  据北京市路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路政局制定了路政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这是总体预案,此次发布的预案是在前者基础上制定的专项预案,包括轨道交通在内共涉及32个专项预案。(记者黄海蕾)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