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2013年拟推进58项改革 涉两岸交流等重点领域

2013年02月26日 19: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福州2月26日电 (记者 孙贤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6日对外透露,今年福建将推进涉及11个重点领域的58项改革,为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体制基础。

  这58项改革中,国家要求福建先行先试的有15项,主要是落实“三规划两方案”的改革内容,包括厦门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平潭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示范区、完善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发展发展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泉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等。

  《2013年福建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实施方案》显示,福建加大平潭先行先试力度,主要举措有:研究出台开展“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合作新模式的相关法制保障和具体政策措施;健全产业深度对接机制,对接台湾新一代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转移;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平潭设立机构,争取试点离岸金融等金融创新业务;推进海峡股权交易中心尽快进入实质性运转;继续开展两岸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合作试点,推动两岸教育合作实验园区建设等。

  自2010年设立综合实验区3年来,大陆距离台湾本岛最近的平潭基础设施获得极大改善,初步形成开放开发的基本条件,吸引海内外客商前来考察、投资。福建现欲在此建设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示范区,力争年内实现平潭综合实验区封关运作。

  在推进厦门市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方面,先行先试深化两岸合作的元素也清晰呈现:推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总体改革发展规划的报批;制定台资举办独资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含门诊部、诊所)的政策和实施细则,制定台籍医生设置个体医疗机构及台籍医生注册便利化政策等。

  此外,福建今年还有7项改革事项,也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的改革,包括全面推进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泉州市民营经济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创新加快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和福州大都市区发展的体制机制等。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