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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别把农民工当做城市“外来人”

2013年03月07日 09:59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80后、90后‘新生代农民工’中的很多人在进入城市后难以找到合适的社会位置,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生存挑战。”民革中央监督委员会副主任陈清华委员呼吁,消除农民工与城市的隔阂,让其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

  陈清华委员发现,新生代农民工社会经济地位从总体上处于城市社会的底层,他们没有返乡务农的意愿,没有务农的技能,也没有享受和城里人同等的待遇,既不能“安居”,也无法“乐业”。

  “新生代农民工‘边缘化’的后果将是严重的。”陈清华委员说,“民工荒”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据了解,珠三角、长三角等一些重点地区的用工缺口已近10%,甚至连中西部部分地区也出现了“民工荒”。与此同时,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今,农民工城市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并整体上出现了多样化、群体化和职业化等特征。

  为此,陈清华委员建议,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逐步剥离附着在户口上的不公平福利制度。加快制定新生代农民工落户城市的政策,进一步探索提供均等的医疗、养老和就业等公共服务。同时,完善农民工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新生代农民工中就业稳定、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应比照城市居民收入标准,提供廉租房等各类保障住房,并培育小户型房屋租赁市场,逐步建立以低端市场租赁房为重点,以保障性住房为补充的农民工住房供应体系。

  “在土地供应和城市规划方面为农民工预留空间,建立农民工城市住房专项资金和适宜的农民工住房补贴制度。”陈清华委员说。

  技能决定着农民工是否能够融入企业,成为不可或缺的骨干。陈清华委员建议,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让农民工子弟拥有一技之长,同时做好农民工“转移前”、“就业中”的技能和法律培训。这种培训对农民工来说也是一种自身的职业规划,能让他们获得更高报酬,有利于他们在城市和行业中稳定下来。

  陈清华委员强调,健全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是维护农民工权益,让他们在城市中受尊重的关键。为此,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规范劳动合同的各环节,对不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解决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效机制,使农民工收入稳定有保障,真正感到被城市接纳。(记者郑莉)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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