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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院院长:案件审判让人心服口服需换位思考

2013年03月10日 2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0日19时30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司法为民”的网络访谈。图为中新网记者在现场提问。中新网记者 夏涵 摄  

  中新网3月10日电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组织中新网等12家网站联合举办主题为“司法为民”的网络访谈,邀请法院系统的3名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在线交流。有网友提问“如何做到司法公正、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民法院院长慕平回应,需要司法人员换位思考,并进一步加强沟通和解释,才能真正让人“心服口服”。

  有网友提问称,经常遇到案件的结果与老百姓的感受不一致的情况。对此,慕平指出,的确有的司法个案中,判决本身是正确的,但不一定能得到当事人和群众的理解。“这里面有两个问题,一个是诉讼当事人本身对司法处理结果不太理解,另一个是社会公众对这个判决不太理解。”

  “我们法官每年都要办几百件案件,一生要办成千上万件案件,但是诉讼当事人一生可能就遇到一个案子,这一个案子的处理对他的切身利益就关系重大,所以他对这个案子有时候有自己的理解。”慕平指出,作为法官,除了要要依照事实和法律,也要换位思考,才能使司法工作更人性化。

  除此之外,他也表示,法律问题的专业性很强,有自己的内容和规则,所以也需要法官在依法处理过程中把法律的真正意义和道理给当事人解释清楚,“争取让他心服口服”。慕平还强调,要注意每个司法案件在社会公众中的心理影响,使法律传达的正义信息更好地传递给社会。

【编辑: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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