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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较完整针对外国专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安排

2013年03月14日 16: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4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晓义今日介绍,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和用人单位一起参加医疗保险,参加后和中国公民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外国专家,中国有一套比较完整的专门的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今天举行记者会,主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财政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王保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胡晓义;卫生部副部长、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马晓伟出席发布会回答记者提问。

  对于在华外国人医保问题,胡晓义介绍,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97条明确规定,在华就业的外国人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在华就业的外国人应当和用人单位一起参加医疗保险,主要是指职工的医疗保险,参加以后和中国公民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险待遇。

  对于外国专家,胡晓义表示,如果属于外国专家局原来管理的那部分外国专家,是和中国有着长期的关系,有些甚至长期定居在中国的,我们现在有一套比较完整的专门针对他们的医疗保障的制度安排。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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