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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规定副厅级以上干部不得参与安全生产评优

2013年03月15日 04:3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郑书成)我省2012年度安全生产评先评优工作已经开始。今日记者从省安监局了解到,同往年相比,省政府安委办在此次《评选推荐通知》中明确规定: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央驻晋企业,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此次评选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类,先进集体主要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创新、抢险救灾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分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和创新先进个人、抢险救灾先进个人、安全生产优秀个人。今年被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给予奖励。

 

  过去评比先进,提法上多是向一线倾斜、公平公开公正等内容。从2010年开始,在全省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里,开始限制领导干部参与评优,今年的《评选推荐通知》则明确规定: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中央驻晋企业、省属国有重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不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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