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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江:任何组织个人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2013年03月17日 10: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3月1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今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讲话时指出,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张德江说,回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成就,最重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党的十八大提出,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张德江说,十二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以往各界人大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依法治国,维护法律权威,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张德江说,我们要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更有力的法制保障。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提高立法质量,保证通过的法律更好地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

  张德江说,我们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保障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司法公信力。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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