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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

2013年03月17日 11: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3月17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视频:李克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  来源:CCTV新闻

  中新网3月17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今日强调,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会见采访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

  李克强说,要实现持续发展经济、不断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这三项任务,需要有三大保障。

  一是建设创新政府,依靠改革开放使经济社会充满活力;

  二是建设廉洁政府,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执行力和效率;

  三是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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