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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因公超速”少了对法律的敬畏

2013年03月20日 08:20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3月17日晚,微博上认证为“华藏寺高速交警”的官方账号发布消息称,在限速120公里的路段上抓拍到一辆越野车以194公里时速行驶,超速达61%,并同时公布了该车的照片。记者18日上午从武威市政府了解到,超速车确系武威市政府某位副市长乘坐车辆,之所以超速是“工作原因”,副市长对车速“没感觉到”(3月19日人民网)。

  有什么大事值得这位副市长火急火燎,以时速194公里狂奔?武威市政府一位官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当日是北京来了一位领导,肯定是工作原因导致的超速。平时不可能开这么快。”北京来了一位什么领导要如此赶去?难道晚一点就会免职?如果担心会晚,为何不提前开车去?可见,来了领导不是超速的原因。

  同样,“因公超速”也不是违法的理由。如果按照这个理由来推论,就可以繁衍出如因公吃喝、因公贪污、因公违纪等许多“因公违法”的逻辑来。“因公超速”是推诿责任的词,这个词也暴露出官员的不诚实、不敢面对错误、不知道知错就改,缺失自我反省的精神。疯狂超速,显然危害着公共安全,却“没感觉到”,那是目无法纪,是一种特权思维在作怪。“公”字不是合法的外衣,“因公”也不是随心所欲的挡箭牌。

  有句话说得好,领导领导,就是起导向作用的人。“因公超速”就起了一个不好的导向作用。这种“因公违法”的“时尚引领”,只会使官场的生态环境恶化。如今有些人把飙车当作一种时尚,一些领导干部也有这种爱好。时尚确实有一种让人难以抗拒的诱惑,但领导干部的身份与职责毕竟不同于普通民众,应该时时刻刻抗拒得住这种诱惑,要洁身自好,以身作则。

  网友说得好,“因公超速”虽事小,依法治国却事大。只有领导干部摒弃特权思维,自觉遵纪守法,引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以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李克强总理语)这个时尚,才会多想如何为群众解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攀比的是提高办事效率、多为群众办实事。这样的引领,显然会给社会注入一股新风,群众也会拍手称道。(洪巧俊 媒体人)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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