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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明确知识产权案件审判重点 制止"傍名牌"行为

2013年03月21日 2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西安3月21日电(记者 张蔚然)加强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保护,加强竞争保护,加大损害赔偿力度——中国最高人民法院21日明确当前知识产权审判的重点,要求坚决制止假冒商标、恶意抢注、搭车模仿等商业标识侵权行为,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制止各类“傍名牌”行为。

  中国“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当天在陕西西安举行,会议明确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重点。过去5年,中国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增长,2008年至2012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45264件和237796件,是历史上案件数量增长最快的时期。其中,2012年全国法院共新收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419件和8385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5.99%和44.07%,成为中国入世以来增幅最大的一年。

  随案件数量攀升,中国加大了诉讼调解力度。数据显示,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撤率已由2008年的55.86%提高到2012年的70.26%,平均调撤率达66.7%,超出普通民事案件2.4个百分点,其中包括唯冠公司与美国苹果公司“iPad”商标纠纷的成功调解。

  最高法副院长奚晓明表示,要加强专利权保护,结合专利创新程度和产业政策,重点加强基础前沿研究、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信息技术产业等领域的技术成果保护,推动技术突破和技术创新;加强商标权保护,加大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有效制止各类“傍名牌”行为,推动品牌竞争新优势的加速形成;加强著作权保护,重视文化创意、动漫游戏、网络、软件、数据库等新兴文化产业和高新科技领域著作权保护,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合理平衡权利人、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社会公众的利益,积极促进网络环境下的产业组织和商业模式创新。

  奚晓明提出,要加强竞争保护,重点打击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大损害赔偿力度,积极运用经济分析、专业评估、举证妨碍制度等,提高损害赔偿计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强化举证妨碍制度的运用,可以根据情况推定权利人关于损害赔偿数额的诉请成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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