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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流言倒逼信息公开 加快立法催生发言人制度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3月25日 08:10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2003年5月2日,北京,一名戴着口罩的市民在阅报栏阅读当日的报纸。报纸上刊载有SARS疫情的信息。

  2003年6月17日,马来西亚吉隆坡,时任中国卫生部常务副部长的高强在接受记者关于中国SARS疫情的采访。

2003年4月16日,广州,市民领取“防治指南”。

  信息公开,被认为是SARS最重要的“遗产”之一。疫情公开带来的社会情绪稳定,让政府改变观念。建立健全公民知情权基础上的信息公开制度,也成为了共识。SARS五年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公开”成为常态。

  “‘非典’疫情,以及由此引发的我们治国理政理念的转变,和一系列重大经济社会政策的调整,无论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来说,还是对政府改革和建设来说,都是一件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大事。”

  ——2013年2月1日,《求是》刊发温家宝文章,回顾十年前“非典”

  “之前的疫情,各地想办法捂着、堵着,信息被严格管制。那年4月20日之后,政府和媒体放开了。”3月21日,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回忆。

  2003年4月20日,是SARS疫情信息公开的“分水岭”。

  十年前,周汉华的另一个身份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起草小组组长。

  2003年4月20日,时任卫生部副部长高强主持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北京“非典”疫情真实数据。

  周汉华说,SARS疫情倒逼政府信息公开加速立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非典”后十年政府信息公开影响深远。

  流言引发恐慌

  SARS信息在国内大面积传播并引起恐慌,开始于2003年2月的广州。

  当时,中国第一部地方性信息公开法规《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那年1月1日生效,但疫情公开落在了流言后面。

  2月11日,广州召开全国首场“非典”疫情新闻发布会。之前各种“怪病”流言已通过短信、电话等四处扩散。

  “有的称只要和病人打个照面,或同乘一辆公交车都可能得病”。2004年,沪粤两地传播学学者调研发表《广州非典型肺炎事件中的流言传播调查》,记载了当时的恐慌情绪。流言引发恐慌,广州出现白醋、板蓝根抢购潮。

  2月11日,广州市政府和广东省卫生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披露广东感染“非典”患者305例,死亡5例,并称疫情已得到控制。

  新闻发布会打开了媒体报道的闸口,但相关新闻到2月14日戛然而止。

  后来很多报道都提到,当时人们以为这事结束了。

  事实是,“非典”疫情一路北上。流言在各地传播,抢购风潮在北京等地蔓延。

  “各地都栽在信息不公开上。”2013年3月20日,周汉华回忆,因为信息不透明,导致情况越来越严重。

  多名北京媒体人士回忆,2003年3月“非典”的消息传得满城风雨时,但媒体很少有报道。

  沪粤传播学者研究认为,当时流言长时间、大面积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两大正式权威信息渠道——政府和媒介迟迟未对这一重大信息公开。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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