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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处长为给儿子买新房受贿57万元获刑6年

2013年03月30日 08:50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原标题:处长为给儿子买新房受贿57万元获刑六年

    为了给即将大学毕业的儿子准备新房,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一处长易某利用对申请办理医保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监督检查的职务便利,收受多个药店老板好处费57万元用于付清购房款。昨日,记者从黄埔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易某因犯受贿罪,近日被黄埔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

    据了解,1987年至2005年,学医出身的易某一直在部队医院工作。因为工作关系,他长期与妻子、儿子异地分居,他觉得非常亏欠家人,一心想让妻儿过上幸福生活。2005年,易某申请转业到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由于业务素质过硬、责任心较强,易某很快得到单位领导赏识,于2009年8月担任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监督检查审计处处长。

    担任处长后,易某主管着广州市每年几百家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申办医保定点资格的监督检查工作,是个实实在在的“实权部门”。也正是从这时候开始,易某发现生活有了很大变化,最明显的就是找自己帮忙的人越来越多,从开始进出高档场所吃喝消费,到后来逢年过节收受烟酒、购物卡、红包以至于数万元的现金、银行卡等。

    据悉,易某每次收到相关老板的行贿款之后,都先藏在卧室,积攒到一定数额后,就存入银行,并将受贿款57万元全部用于为儿子购买新房。        

【编辑:陈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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