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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管局通告两天内处理家养家禽 逾期将查处

2013年04月09日 08: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南京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市发布了《关于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种菜的通告》,为了防止H7N9禽流感蔓延,南京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食用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已经饲养的要在4月9日24时前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12319。

  记者了解到,通告要求,禁止饲养鸡、鸭、鹅、食用鸽、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特殊需要饲养的,必须经市城市管理局批准,且必须在符合规范要求的场所内封闭饲养。已经饲养的,请务必在2013年4月9日24时前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另外,禁止在公共区域内种植蔬菜,已经种植蔬菜的,必须在2013年4月9日24时前自行清除;逾期不整改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和管理服务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理。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凤凰街道荷花里小区看到,一位一楼住户外面用笼子圈养着三只芦花鸡,还有一只小鸡。城管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将督促住户赶紧自行处理。

  记者了解到,昨天,鼓楼城管部门先后向荷花里8号、迎春里14-105号、虎踞路86号小区、石头城小区、石头城金陵汽运车队生活区等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昨天下午3点,仅鼓楼区城管就联合街道、社区向相关存在擅自饲养行为的居民发出了《限期整改通知书》10份,经劝说后居民自行宰杀32只鸡,拆除了鸡舍12间。(通讯员 许龙 记者 孔小平)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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