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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眉山官员上午被免职下午仍在签字报销

2013年04月17日 08:00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上午已经被免职了,下午还在签字报销,被举报后,眉山市东坡区纪委介入调查,东坡区路政大队原大队长赵某等人落马,赵某因贪污被判有期徒刑10年。昨日上午,眉山市东坡区纪委在其官方微博上一连通报含该案件在内的4起案件,令网友直呼意想不到。

  通报的四起案件分别是,潘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并造成交通事故,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东坡区路政管理大队原大队长赵某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单位财务人员采用虚报支出的手段骗取公款并私分,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没收财产十万元。

  东坡区路政管理大队原会计董某在单位领导的指示下,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报支出的手段骗取公款并私分,区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以上三人,东坡区纪委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此外,东坡区水务局黄某、王某均因收受管理对象礼金4000元(已主动上缴),被区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在通报的四起案件中,赵某一案曾在东坡区内引起各种猜测,有人称其受贿上千万等。办案人员解释,受贿上千万系传言,涉案金额为十余万。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案件希望能起到更多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今后,纪委还将视案件公开的价值、有无教育作用等,通过微博定期和不定期公布具有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的相关案件。成都商报记者蒋麟

【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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