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公安部:救灾物资实行第三方转运 严禁擅往灾区

2013年04月22日 14: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2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出抗震救灾交通管制第三号通告:为确保救灾物资能按计划顺利运往灾区,按照省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抗震救灾物资一律实行第三方转运的方法,先运输到雅安多营镇华丰物流公司,再按计划组织运往灾区,所有运输救灾物资的车辆应服从交警指挥,严禁擅自驶往灾区。

  救灾物资第三地转运联系人唐强,电话13981603155。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