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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危房改造要经过抗震检查合格后再全额补助

2013年04月23日 11:01 来源:云南网 参与互动(0)

  “政策执行不能走样,要加快项目进度。”昨日,副省长丁绍祥在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推进会上要求,今年全省要完成40.32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5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含去年追加的13万户),确保9月底前实现今年新建项目100%开工、年底前基本建成16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目标。对未按规定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的州市县,一律停办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手续。

  截至今年3月,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44134套,基本建成44725套,农村危房新开工61189套,竣工1712256套。据了解,今年40.32万套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筹集中,包括实物建房30.32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0万户。今年,昆明市要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57615套(户),其中,实物建房42615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15000户。目前,我省已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大学毕业生等新就业人口,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覆盖范围,农村危房和地震安居工程建设范围从民族自治县、边境县、贫困县扩大到所有县。

  会上,丁绍祥要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资金要足额安排,并足额将各地土地出让总收入的5%、房地产开发税收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全部归集到专户,专项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取得融资贷款总额120亿元,将有力保障建设任务的完成。

  丁绍祥指出,各州市要按既定规划完成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配套,达不到入住条件的项目不得验收,整改前不得投入使用。各地要全面落实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年度建设计划、计划完成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信息等。

  会上,省住建厅对农村安居工程建设特别强调,所有申请危房改造补助的资金必须经过抗震安全检查合格后才能全额拨付,并引导群众按标准建房。

  据悉,项目推进安排后,省政府将从5月起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通报,必要时启动问责。

  ■新闻助读

  保障性住房选址:应方便就业 保障出行

  保障性住房涉及到低收入家庭的现实问题,昨日,记者就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分布、选址等问题,采访了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

  据悉,我省明确政策是,保障性住房项目宜选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齐全、方便生活、方便就业的城区,保障出行。倡导各州市项目选址结合云南城镇上山政策,优先选用适建山地。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等要求,创造宜居的生活环境,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以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为主,公共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期投入使用。(李海玲)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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