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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确保H7N9防控资金 杜绝出现推诿救治等

2013年04月24日 09: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4月24日电 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消息,23日,财政部、卫生计生委、人社部、民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不能因资金问题影响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绝不允许因救治费用不落实,出现拒绝、推诿或延迟救治的情况。

  对感染H7N9禽流感的医保患者,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实行即时结算。对经医保制度支付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以及尚未参加医保的贫困患者,可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帮助。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支付能力的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按照规定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通知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保障疫情监测等相关工作所需经费,并支持加强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各级财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依法接受人大、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挤占挪用资金以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资金、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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