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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官员财产信息 利官利民利国

2013年05月05日 11:45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0)

  以2002年开始在各地方开始陆续施行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为基础,中纪委正在拟定对包括“财产信息”在内的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全国抽查的工作方案。目前,广东、上海等地已经着手进行抽查试点工作,抽查的覆盖比例约为15%~20%。(5月4日《中国经营报》)

  这意味着,从今年起领导干部向组织报告的财产、子女配偶经商、投资等情况将首次走出自家“保密柜”,接受核查。中纪委此项工作的推进,必将有效遏制官员腐败行为的发生,同时也能有效预防“裸官”出逃事件的发生,这确实是一件利官利民利国的大好事。

  美国、俄罗斯、新加坡等地早就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而且他们都已经取得了很不错的成绩,就是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也都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公示制度,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官员个人私域,对于终端反腐有着极大的效果。并且,这一制度对有着潜在腐败动机的官员具有强烈的心理抑制作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公认的反腐利器。虽然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确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障碍和困难,但是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却是大势所趋,而试行的结果是将会极大的增强政府公信力,也有利于树立政府的形象。

  同时,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进行抽查,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强化政府官员的自我约束力,证明政府官员财产的合法性。在目前阶段,我们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裸官”外逃事件已经说明,我国的反腐任务已经相当严峻,并且反腐倡廉的工作也成为社会民众最为关心的话题。据北京市检察院披露,近30年来,中国外逃官员数量约为4000人,携走资金近4000亿人民币,算起来人均席卷约1亿元赃款。

  可喜的是,中央的领导也已经在带头了,就是家庭信息公开透明,七常委已经把家在哪里,妻子、儿女都在干什么等信息公开了,这就是最好的、也是最根本的办法。

  当然,财产申报了,信息公开了,还必须接受检查。如果公职人员虽然履行了相关规定,把收入等情况填好后、申报出去,但是缺少审核、公示、惩治、登记环节。组织部门只是把这些信息锁进柜子里去,难以起到预防监督权力运行的目的。而对官员财产、信息进行抽查,将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官员重点事项报告工作,同时震慑官员瞒报、漏报、转移财产的现象,这确实是一件利官利民利国的大好事。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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