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南方日报:谁来约束城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

2013年05月06日 09:03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东莞近期发生数起引人关注的违建事件。在常平,城管执法分局一位副局长的亲兄在村里建起两栋高层违建,其中一栋10层楼的违建被责令停工10次,仍然在顶风抢建;同在常平,某工业园区内,一位本土商人在工业地块上安然建起13栋违建别墅群;而在万江下坝坊,居民詹景辉的房子也是违建,但他认为城管部门“选择性执法”,将其告上法庭。以上三则事件中,当事人的房子都被城管部门认定为违建,不过,城管部门处理违建的态度和措施却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差别耐人寻味。

  常平城管某副局长亲兄的两栋违建被曝光后,当地城管部门一度试图以“沉默”的方式来应对舆论。他们在事后仅仅表示,涉事的土地或楼层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正在研究处理措施。至于城管某副局长是否有充当“保护伞”之嫌,当地部门选择了回避。

  常平的违建别墅群则在2008年就被发现未取得规划许可,一度被短暂停工。但此后,当地政府竟向城管部门求情保留违建别墅,原因是“业主企业对当地经济有较大贡献”——有贡献就可以漠视法规搞违建,这个理由已经够匪夷所思了,而更离谱的是,城管部门竟然默许了这个说法,认为“该违建别墅群对常平镇重大城市建设规划不会产生直接、巨大的影响”,于是同意保留违建别墅群,仅仅处以罚款了事。

  作为板上钉钉的违法建筑,“高楼”和“别墅”几年来屹立不倒,相较之下,下坝坊居民詹景辉的遭遇不免让人唏嘘。其实,詹景辉自己也承认,他的房子确实没有报建手续,只不过,下坝坊涉嫌违建的房屋绝非寥寥数间,市城管执法局却单单认定詹景辉的新建房属于违建。官方的理由不可谓不确凿,可难免会给当事人留下“选择性执法”的印象。

  从以上三则事例可以看出,城管部门在违建执法当中,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和许多迅速城镇化的城市一样,东莞的违建现象其实相当普遍。但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因素、客观执行力等种种原因,城管部门不可能针对冒出地面的所有违建进行普遍性的执法。而广泛存在的违建现象,实际上为城管部门留下了很大的权力空间——对任何违建进行执法都是正当和合理的,但是选择哪些违建个体,如何进行执法,城管部门在其权力范围内有着很大的自由裁量空间。也正因此,才会出现以上事例中所呈现的不同的执法状况。有时,城管部门可以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容忍违建的存在;有时,显而易见的违建高楼也可以在城管部门的眼皮之下拔地而起;而有时候,有些“顶风违建”的村舍新房必须也应当被拆除。

  作为唯一的违建执法单位,城管部门显然深谙相关的法律规范和执法程序,他们对于任何一栋违建作出的处理措施,都必然有符合法理的正当理由。只不过,当一些处理结果迥然相异的违建案例摆在一起时,或许会让人疑惑,城管部门在使用自由裁量权时的标准似乎并不一致,以至于某些案例的处理结果给人留下“执法不公”的印象。这样的印象不断积累,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便会不断降低。

  东莞在近期开展了清理在建违法建筑的专项行动,并出台了相关的规范文件,据市城管执法局称,新增违法建筑形势已得到较为有效地控制。但这个说法并不能服众,前述常平的10层违建高楼,就在这场行动中顶风抢建。显然,我们迫切需要有具体的规范细则和相关机制,来对城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形成强力监督和有效约束,避免“执法不公”的印象走入真正的现实。

  李书龙 黄少宏

【编辑:王珊珊】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