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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仍尴尬 保密范围随意扩大

2013年05月06日 13:17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仍尴尬保密范围随意扩大
      近年来,不少民众主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但往往遭拒。图为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去年申请公开杨达才工资收入遭拒后提起了行政诉讼。(资料片)

  公开的民众不关心,关心的却不公开,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年仍尴尬

  行政级别越低信息越难公开

  4月23日,残疾人李军再次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北京市各级残联公开近1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的收支情况及北京市各级审计部门对残保金的审计结果。

  两年前,他曾就残保金问题首次提出信息公开申请,但对结果很不满意。

  早在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就正式实施。有人说,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制度设计已然成型,五年来,“信息公开”几个字也从庙堂走入民间,成为推动政府管理改革的要素之一。但人们也听到失望的消息,“公开的我们不关心,关心的政府又不公开。”某种程度上,信息公开正陷入一场尴尬。

  政府对信息公开越来越重视

  两年前,北京市财政局、市残联及各区县残联和财政局等部门接到了李军的申请。

  “一些部门工作人员对我的做法感到奇怪,抵触情绪特别大。”那个冬天,李军在手机听筒里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友善。有人质问:“为什么要对你公开?”

  后来,他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路子,这倒是“逼”着态度消极的部门公开了资料。

  之所以又提出申请,李军感觉当年收到的答复“有水分”。这次,他感受到了政府部门的微妙变化,“他们在逐步接纳《条例》。”

  有同样感受的还有北京益仁平中心常务理事陆军。自2009年初起,该中心及其志愿者已先后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达千余次。

  “能感觉到政府部门对信息公开尤其是主动申请公开更加重视”。早几年,陆军的申请往往石沉大海,“政府部门倾向于不公开、少公开、晚公开”。如今一些部门提供的答复,已经让他“比较满意”。有部门还在接到社会申请后成立了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处理此类事宜。

  这种感受和《条例》带给政府管理理念的变化基本吻合。近年来,各级政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政府网站建设步伐加速,政务微博等也已成为传递政府声音的新平台。

  “《条例》的制定,将信息公开从单方面的恩赐变成了申请人的权利、政府机关的义务,公众有权获得政府信息,政府机关有义务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条例》的制定者之一,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宪法行政法研究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汉华说。

  千余次申请仅一成回复有效

  这些年,群众对信息公开的热情也不断高涨。据统计,我省201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156件,2012年共收到1173件。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信息公开案件177件,去年增加至656件,主要涉及土地、房产、城建等内容。

  不过李军仍感觉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可提升的空间还很大。去年三峡大学学生刘艳峰申请公开“表哥”杨达才2011年度工资,陕西省财政厅回复称:杨达才个人工资收入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同样在去年,参加“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田华(化名),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列第一名的情况下,因“体检不合格”被拒录。随后,田华申请公开体检报告,亦无果。

  陆军也有类似经历,他大概估算了一下,他们提出的千余件申请中,有效回复率约为十分之一。其余的都是无效回复,而且五花八门。“多数申请发出去后没有任何回音。”陆军说,他还发现一个现象,信息公开,政府行政级别越低就越难,“他们不重视、不在乎。”

  公益律师黄溢智也曾申请信息公开十余次。“这些答复,有些令人满意,有些是答非所问,或者不完全,还有的只回答原则性的东西,太笼统。”

  她的一个朋友向某部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提了三个问题,之后被告知,问题太多,要一个一个申请。这样,他不得不重新填了三张申请表。

  李军的遭遇更具戏剧性。一政府部门给他的回复称,可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他输入网址后怎么都登不进去,原来只有在内网才能看到。

  一些部门随意扩大“保密”范围

  虽然各级政府部门搭建信息平台的热情不减,但大部分政府网站主要报道领导活动,服务功能差,少数甚至长达几个月不更新。

  “政府官网既没有社交媒体的交往功能,也没有门户的信息传输功能,没有可读性和亲和力。”周汉华表示。

  省法院行政庭庭长李杰分析说,多数情况下,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目的在于回应政府的行政需要,而非公众的权利诉求。“政府公开的信息多为当事人不感兴趣的,而当事人迫切需要了解的信息却很难得到。”

  为何一再遮遮掩掩?政府部门经常提到的理由是:到底哪些是政府信息、哪些信息应该公开,没有准确的概念。

  “如何确定信息的范围几乎成为政府机关最大的难点。”周汉华说,照此分析,政府手里所有的有载体的东西都是信息。但有些政府部门硬说被申请的信息不存在,法院也不好办。 

  《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其余的政府信息都可以公开,但同时又规定,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这就让政府部门有空子可钻。李杰分析,有些部门随意扩大政府文件保密范围,把一些不应当确定为秘密的事项确定为秘密事项。另外,“社会稳定”的概念具有弹性,有个别行政机关随意扩大其适用,拒绝公开应当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而这都是表象,根子还在领导干部身上,周汉华认为,官员对信息公开仍有抵触,这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像剥洋葱一样推动信息公开

  李军发现,自己多次发出申请的回执单编号都是一号,“说明当年在我之前还没有其他人申请过”。

  周汉华也注意到这个问题:“老百姓还不会、不敢、不愿意申请信息公开。”但他认为,这是一股非常重要的推动力量,要容忍、鼓励、引导公众使用《条例》,在应用中推动制度完善,而非只重建设轻应用。

  而要解决厘不清公开范围的问题,李杰建议,应出台专门文件对信息公开的程度、范围、对象等进行细化和规范。

  多位申请人还表示,由于监督机制跟不上,即使行政复议的结果是要求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仍面临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希望有惩戒措施。”陆军说。李杰则建议设立专门机构,承担起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能,并制定责任追究制度。

  “完全依靠一部条例无法解决政府的所有问题,也很难为公众提供真正的帮助。”李杰说,相关配套制度应该尽快完善。

  现在,李军的申请还没有超过法定时限,他依然在等待政府部门反应。对于结果,心里还没有多少底,但“应该会比上次好”。他希望像剥洋葱一样,通过一次次努力,看到更多曾经看不到的东西。   本报记者 马云云

【编辑:李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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