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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5月23日召开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听证会

2013年05月07日 17: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交通委网站今天公布了北京市出租汽车租价调整和完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听证方案,并将于5月23日召开价格听证会,听取社会意见。

  据悉,听证方案涉及出租车租价、高峰时段低速等候费、预约叫车服务费等三方面的价格调整,并提出了完善后的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方案。

  起步价涨到13元

  此次提交听证会讨论的2个租价方案起步价调整相同,都是由现行的10元调到13元,同时将原来超过基价公里加收3元的燃油附加费降为对全部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每公里计程价格2个方案略有不同,一个方案提高到2.3元,一个方案提高到2.6元,总体上看都没超过国内最高计程水平。

  其中,2.3元的方案乘客每运次平均增支约3.3元,司机增收1400元左右;2.6元的方案乘客每运次平均增支约5.1元,司机增收2300元左右。根据乘客乘距统计,两个方案调整后70%的乘客每次增支低于5元。

  前段时间媒体曾报道出租车早晚高峰时段出车率较低,司机都选择在这一时段休息、吃饭、交接班。对此,有关部门表示,为激励出租车司机高峰时段上路运营,提高出租车高峰时段出车率,改善高峰时段供需关系,听证方案提出调整出租汽车早、晚高峰期间(7:00-9:00和17:00-19:00)低速等候费(时速低于12公里),由现行每5分钟加收1公里租价调整为每5分钟加收2公里租价,其他时段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电召服务是出租汽车行业普通采用的方式。4月底,北京市交通委发布了《出租汽车电召服务管理试行办法》,而此次听证方案配套提出调整预约叫车服务费,即由每次3元调整为提前4小时以上预约每次8元,根据企业承诺这部分预约叫车成功率可以达到99%;4小时以内预约每次5元。

  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

  负责人还表示,从司机的营运状况看,燃油费用支出占了司机运营总支出的46%,是影响司机收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在租价相对稳定的情况下,燃油附加费的动态调整,可以及时疏导油价上涨影响,减轻对司机运营压力。

  为使北京市出租汽车价格适应油价短周期、高频度调整,降低油价波动对行业和乘客影响,负责人说,本次听证方案保留了燃油附加费项目,并按照“可升降,易操作;动态联动,直观清晰”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机制,实施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波动水平定期联动。与以往机制相比,主要变化有:

  一是调整了联动方式(由水平变幅度),明确联动标准。现行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本市油价水平联动,比如:油价低于8元/升,就要下调燃油附加费,高于8元/升就要上调。机制完善后,燃油附加费标准与本市油价波动幅度联动。按照出租车油耗及载客运营实际测算,油价每升每上涨或降低0.8元,可以通过增加或减少1元燃油附加费进行疏导。这种方式避免了油价在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对应的油价具体水平上小幅频繁波动时,带来的燃油附加费标准的频繁调整。

  二是规定了联动周期,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现行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机制没有限定调整周期,在新的油价机制下,如果遇到国际油价短周期内大幅波动,燃油附加费标准可能需要频繁调整。为保持相对稳定,设定了3个月作为1个周期。

  三是明确各方共担原则,降低了油价波动影响。由于在规定的燃油附加费调整周期内,可能出现油价累计涨幅较大、但尚未达到燃油附加费标准调整幅度的情况。为降低此种情况对出租车带来的影响,完善后的机制规定,周期内当油价累计变动水平每升不足0.8元时,按照“顺序承担油价风险,适时疏导油价影响”的原则,相应采取由驾驶员负担,由企业、政府发临时补贴等措施,疏导油价压力,燃油附加费标准不作调整。具体顺序承担方法将由北京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燃油附加费调整后,按上述办法顺序调整燃油补贴。

  广泛征求各界意见

  负责人表示,本次听证会的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参加人共25人,其中消费者参加人10人,符合国家规定价格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要占2/5的要求。人大代表3人、政协委员3人、出租车驾驶员3人、社会组织1人、政府部门3人以及经营企业2人。

  另外,为更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次价格听证方案的建议,北京市发改委和市交通委同时采用了多种意见征集方式,包括:开通征询意见建议电子邮箱(taxi_jgtz@bjpc.gov.cn)、传真电话(63366289-807)以及网上意见建议专栏。有关部门表示,将认真对待每一条意见和建议,认真汇总分析,吸纳合理性和建设性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方案,使方案更加合理、更加可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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