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西安发文推行带薪年休假 未休者可获三倍工资

2013年05月14日 13:3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13日原则通过了《关于进一步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强力推行”带薪年休假,保障职工权益。

  《意见》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应当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如单位不安排职工年休假或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单位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除加班费外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意见》要求各单位于每年12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职工年休假计划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对未按规定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和支付年休假工作报酬的单位,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记者李一博)

【编辑:姚培硕】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