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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禁用“某某水岸、某国印象”等楼盘地名

2013年05月18日 11:07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地名是“城市的脸,市民的眼”,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也是行政管理、经济建设、国内外交往不可或缺的基础信息资源。《法制日报》记者近日获悉,已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地名条例(草案)》将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共7章42条,参与起草工作的自治区政府法制办行政法规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之所以对地名进行立法,是因为目前地名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体制机制尚未理顺,地名工作存在多头管理的状况;二是地名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加强,居民区、住宅区、建筑物名称命名不够规范,随意命名地名情形时有发生;三是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有待健全,服务手段、服务能力有限,还不能满足公众对地名公共服务的需求;四是地名工作投入不足,力量薄弱,人员不稳定。

  地名名不副实的不被批准

  近年来,银川市一些房地产开发商纷纷推出以“某某一号”、“某某花园、某某水岸”命名的楼盘,给市民造成错觉。对此,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某某一号”本身不符合地名命名的规定,除了门牌号码,不能以数字命名。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命名,就是因为过去地名命名管理不够规范。

  针对这一情况,草案明确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为地名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地名监督管理工作,发展和改革、财政、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工商、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配合地名主管部门做好地名工作,同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进行细化规定。

  草案还细化了地名的审批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地名命名、更名审批权限和程序,同时对地名的有偿命名予以严格规范。

  草案规定:“地名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标准地名,未经批准的地名,不得公开宣传和使用。”

  禁止使用外国地名作地名

  荷兰印象、奥斯卡旺角国际影城……如今在银川市已建成和在建的楼盘或商业场所的命名中,名字洋化的现象并不少见。开发商为吸引公众眼球,在注册的正式名称之外,为楼盘再起一个洋名。由于开发商对洋名的宣传力度较大,在后来的楼盘销售和使用中,往往出现洋名比注册的正式名称更让人耳熟能详的现象。

  “开发商给小区起个响当当的洋名,主要是想抬高其身价,暗示自己小区的质量好、环境好,潜意识中流露出‘外国的月亮比较圆’的崇洋心理。”自治区政府法制办相关工作人员说:“居住在一个以洋名称命名的小区,并不意味着生活品质的提高。实际上这些小区与外国的地理地貌、风土人情毫不相干。我国的文化底蕴深厚,完全可以用我们的文化知识起个很好听的名字。”草案规定,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使用国家领导人和外国人名、外国地名作地名。

  保护有深厚内涵的老地名

  在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中,市民耳熟能详、具有深厚历史文化内涵的老地名,如果缺乏有效的保护手段,势必会消亡。同时,宁夏作为西夏文明的发源地,有着悠久的地名文化,历史地名众多,保护历史地名意义重大。

  为此,草案设置了“历史地名保护”专章,对历史地名给予保护。草案明确规定,历史地名保护应当遵循“使用为主、注重传承”的原则。在此基础上,草案设置了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制度。要求地名主管部门在提出历史地名保护名录时,需要经过专家评审并征求社会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同时,草案还强调,历史地名保护名录中的在用地名原则上不得更名。历史地名中的非在用地名,其专名可以按照地域就近原则优先采用;未被采用的,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记者申东)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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