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广东涉外送养将以残疾儿童为主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委员罗活活《关于加快推动民间收养机构合法化的建议》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正在开展对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排查管理和福利机构安全工作。据统计,广东国内家庭收养和社会机构收养量4万余人,13年来涉外送养合计2万余人(含残疾儿童)。省民政厅透露,近年来,随着弃婴数量的不断减少,广东涉外送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12年为800人,且69.5%为孤残儿童,今后广东涉外送养将以残疾儿童为主。
正对收养机构展开排查
省政协委员罗活活在提案中表示,民间机构是对政府公办福利机构的有益补充,建议对已经有合法资格的民营机构,进一步规范他们的运作机制和行为规范,树立标杆;对还没有取得合法资格,正在养育孤儿的机构,尽快导入管理、向规范靠拢;同时,放开民间收养孤儿的步伐,尽快批准民间孤儿收养机构的办理,加大民间收养的力度。
民政厅答复表示,今年以来,广东民政系统组织开展了全省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排查管理工作。针对全省孤儿救助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今年1月,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妥善处理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问题,对排查出来的收留孤儿、弃婴的民办机构,凡已具备申办儿童福利机构资质和条件的,要引导和帮助他们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并签订代养协议,明确责权,加强监管。
截至3月底,全省个人和民间机构(含社会组织、慈善机构、宗教场所、个人)收留的孤儿884名。
收养国内为主国外为辅
省政协委员罗活活在提案中建议,把孤儿尽量留在国内,“全国平均每20万个中有一个孤儿,是养得起的”。
省民政厅表示,养育孤儿除了家庭寄养、代养以外,广东还大力开展了国内外家庭收养工作,以国内收养为主,国外收养为辅,帮助孤儿回归家庭和社会。
据统计,广东国内家庭收养和社会机构收养量4万余人,13年来涉外送养合计2万余人(含残疾儿童),2012年国内收养量为1866人,涉外送养量为800人。
省民政厅说,开展涉外收养工作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广东从2000年开始开展涉外收养工作,先后为2万多名广东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残弃婴弃童在异国他乡找到了温暖的家,分布在美国、西班牙、加拿大、瑞典、荷兰、澳大利亚等17个国家。近年来,随着弃婴数量的不断减少,我省涉外送养量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相关数据
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广东省登记在册的孤儿44375名,其中,在公办儿童福利机构集中养育的9808名,社会散居(由亲属养育、其他监护人抚养)的34567名。(记者薛江华、通讯员张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