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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对骗购经适房者谈道德 不如用重典

2013年06月06日 17:15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据本报昨日报道,76个违法家庭因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五年又购买商品房,在最近开展的全市保障房专项执法检查中被收回经适房。此外,市住建局前不久在受理长城里程等“双限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时,向32户涉嫌弄虚作假的家庭发出处罚通知书,这些家庭将面临10万元的“史上最高处罚”。

  与国内一些城市相比,深圳住建局查处骗购保障房的力度很大。对骗购保障房者进行重罚,符合公众的广泛期待。与此同时,骗购行为会否重演,仍需密切关注。

  骗购保障房,为何屡禁不止?无他,处罚力度不足以震慑贪婪的黑手。这些年,将骗购保障房入罪的呼声很高。对照我国刑法,骗购保障房已经满足了诈骗罪的要件。司法机关若能积极介入,开一先河,对骗购保障房者提起公诉,当能进一步促进和保障社会公平。

  诚然,10万元的罚额,在国内算是最高,但光罚款还不够。若骗购成功,转租转售,获利何止10万?尤其对那些隐瞒大量资产的“假穷人”来说,10万元恐怕是不会让他们感到“肉痛”的。

  是哪76个家庭明知故犯,被收回了经适房?根据此前报道,32户面临高额罚款的家庭在申报中隐瞒、虚报资产情况,这32户家庭又是哪些人?他们是怎么混进申报名单的?他们违法违规的情况有没有被记录到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对这些盘桓在人们心头的疑问,相关部门应该给出清晰的答案,并且制定更细密、更完善的防范和惩戒措施。

  建设保障房,是为了圆住房困难家庭的安居梦。本来不差钱、不差房的人却跑来插上一杠子,自己囤起了房,别人望房兴叹,仁心何在?于心何忍?

  有这样一个道德良心的故事。1908年,列夫·托尔斯泰在日记中写到,看到冬天里的乞妇又冷又饿,“而我穿着暖和的短羊皮袄,一回到家就大吃鸡蛋!”看到街上的雏妓被带进警察局,“而我却在一间干净舒适的房间里躺着看书、喝无花果泡的水!”他感到痛楚、羞愧。两年后的一个风雪夜,他逃离家族世代居住的房子,诀别了贵族生活。10天后,感染肺炎的他在一个火车站辞世。

  时间若能倒流,我希望托尔斯泰先生保重身体,在自家的房子里终老。但他走后百年,我还是感动于他那份情怀——对同胞的同情与关爱。相比之下,那些不差钱或不差房却还要骗购保障房的人,何其自私!

  如果您同意谈道德对骗购者已经失效了,那就应该让他们为自己的失信、无良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深圳市住建局严格执法开了一个好头,希望有更严密的制度网、更严厉的处罚来管住贪婪之手。■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邓辉林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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