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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商家奖励的不是政府官员,而是权力

2013年06月08日 16:56 来源:天山网 参与互动(0)

  近日,因“暴跳踩商户头”而将延安城管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有延安市民反映称,延安市城管局长张建朝豪华座驾严重超标,配车超过部级领导配车。记者调查证实,张建朝的座驾是一辆丰田越野车,市场报价达到40多万元。延安市城管局纪委书记王成章回应丰田霸道车是长庆油田公司“奖励”的。(6月7日《新消息报》)

  把不符合配置标准的轿车来源用“奖励”二字来回应,应该可以看出这回应的“真诚”,这辆轿车是“奖励”而来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这也不是什么国家秘密。正是因为这样的“奖励”不是秘密才更值得关注。我们要发出这样的疑问:商家“奖励”的物品,有关部门或者是官员有没有权力接受?

  政府机关、政府下属部门,只有一个职责,那就是为人民服务,那就是干好自己的工作。工作干好了,那是你的义务,因为干好工作是你领取俸禄的前提条件。在任何岗位上,公职人员都是百姓聘用的,而不是受聘于任何商家。大到一个单位,小到一个官员都是一样的道理。

  政府单位都有着自己的资金,这笔资金是年初财政预算早就敲定的,资金数额也是经人大审定的。这些预算资金对于一个单位的工资发放、办公设备的添置是绰绰有余的。换句话说,政府划拨的资金就是让你用于办公的,这里面政府想的还是很仔细的,就连一支笔、一滴水、一张纸都给你们想到了。在这种情况之下,一个单位还有没有权力接受商家的赞助或者奖励呢?显然是没有必要的。正如这辆40多万的轿车一样,城管局接受的就这么坦然吗?个人接受物品是受贿,单位接受物品是个什么罪呢?我看完全可以定个“集体受贿”或者“单位受贿”的罪名。

  而现实生活中,这已经成为了一个常态。某某富商向某某单位捐助价值多少万元的办公设备,某某厂家向某某单位捐款多少万元,这样的新闻我们常常可以在媒体看到,这似乎成了“正能量”!正是因为这样的行为成了“正能量”才是更为可怕的事情。当税务机关接受了厂家的“奖励”后,当工商机关接受了商家的“奖励”后,当药监局接受了药企的“奖励”后......。.还能公平的去开展公务吗?我想那只会成为笑话!

  就拿这辆价值40万的轿车来说吧,你一个石油公司本来就是国家企业,你有什么权力拿着国家的钱款去奖励一个国家的部门?可以互相奖励的话,单位之间也就乱了套。其实,商家“奖励”也罢,国企“奖励”也罢,这个“奖励”可以光明正大的把引号去掉吗?这不是真正的奖励,这是用金钱来收买权力。这就是不折不扣地勾肩搭背。

  如果那位可怜的市民也有钱款去奖励这家城管局的话,也许就不会遭遇“跺头之痛”了,有钱就多多奖励那些上不起学的孩子们吧.......。.

  作者:郭元鹏

【编辑:王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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