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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会社监委将不再称自己是第三方监督机构

2013年06月15日 10:1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现在,谈到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相信许多人会冒出一个疑问,这个从成立之初就是一个迷的组织,到底和红十字会是什么关系?它凭什么去监督红十字会?又怎么监督?

  对于这些问题,昨天(14日)中国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召开了媒体见面会,一一作出回应。

  红会社监委五调查权 重查郭美美需新证据

  红十字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引起媒体关注,这全都拜"郭美美"所赐,所以昨天的见面会自然也绕不开这个名字。见面会上的前三个提问都与"郭美美事件"相关。"是否重查郭美美?"社监委委员之一的金锦萍做了回应。金锦萍说,的确有委员提出过"重启调查"的议案,但社监委并没有法律授权的调查权。

  金锦萍:我们只能建议红会协调相关部门调查的职责。如果还要重启郭美美事件调查,必须要由国家公权力机关进行,必须要有比2012年调查所掌握的更新的证据。

  红会社监委建议红十字会协调相关部门,对于新发现的关于"郭美美事件"的证据进行调查,欢迎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新的证据。

  对于这个表态,多位业界人士都提出质疑。长期关注中国红十字会的知名爆料人周筱赟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接受中央台记者陈振玺采访时说,"郭美美"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重大事件,连这个都不能监督,就不能称之为"监督委员会"了。

  周筱赟: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可以应公众的要求,对涉及红十字会重要事件进行调查,也可根据需要,自行对涉及红十字会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而现在他却说没有调查权,连对郭美美这样重大的事件他们都没有调查权,那么社监委章程所规定的调查权到底体现在哪里?难道他们的调查权就是网上出现关于红会的负面说法,他们打电话向红会确认,然后红会说这是谣言,他们就宣布这是谣言。如果根本一开始社监委就没有调查权,那要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章程呢?

  公众质疑社监委与红会存利益关联

  除此以外,广受质疑的社会监督委员会是否与红会存在"利益关联"?周筱赟曾经指责,包括社监委委员王永、王振耀,袁岳等人都与红十字会有着千丝万缕的利益纠葛。

  而昨天参会的委员金锦萍,既是社监委委员,又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而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是由中国红十字会主管。这样一个复杂的关系下,社监委如何做到监督?这次发布会上,作为委员的金锦萍自己也表达"纠结"。

  金锦萍:这两个单位是有利益关系的,但是在两个体系中都是志愿者,是输出者。所以不可能在这样的关系中受到影响,又去研究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区别。反过来我认为,红基会理事不会影响社监委的发挥,相反还有促进。

  社监委秘书长黄伟民昨天也做出回应。

  黄伟民:在担任委员期间,委员所有的工作都是志愿服务性质的,不获取任何报酬。鉴于社会公众对于可能涉及的利益关系的敏感性,本次讨论通过了委员守则,明确规定社监委委员在担任委员期间及离任一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红十字会委托的项目,不得为红十字会提供有偿服务。

  这叫做"志愿者",这是委员们做出解释。它背后的意思就是,因为是志愿者,所以在红会和红基会两个体系中,他们都没有获得经济利益。

  除了社监委的委员与红十字会的关系,公众更为关注的是社监委的调查费用出自哪里。秘书长黄伟民昨天做出了明确回答。

  黄伟民:因为我们是受红会邀请组建的专业委员会,红十字会承担社会监督委员会在运营过程中工作费用,尽管这些委员本身不获取报酬,但是工作必要的费用还是由红会承担。

  此话一出,立即在发布会现场引起一片唏嘘。如果调查经费来自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又体现在哪呢?

  社监委委员:有些独立做不到

  对于这样的质疑,社监委委员、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表示,独立性体现在专业独立的思想、独立的讨论、独立的工作方式。当委员和红会意见不合时,可以"撂挑子"。但杨团话锋一转,坦承说,有些"独立",社监委也做不到。

  杨团:因为我们不是监视会,所以我们没有得到来自会员代表大会对监视会的授权去监督理事会,我们顶多能够用建议的方式,不能说理事会这样决策不行、要停下来、要接受我们的监督和质询,这部分我们做不到。

  社监委放弃监督 做红会与公众沟通的桥梁

  无法独立,也就无法监督,真是莫不如索性就放弃监督。昨天,红会社监委就宣布,社监委将不再称自己是独立的第三方监督机构,而是要做红会与社会公众之间沟通的专业桥梁。这也成为昨天见面会上最大的亮点。

  这段话虽然在昨天的发布会上是一闪而过,却被实名爆料人周筱赟抓住了,他说,红会社监委"改变定位",这就意味着社监委承认自己不是"监督机构"。

  周筱赟:它的章程明确规定他是一个第三方监督机构,但是现在社监委的发布会在没有修改章程的情况下,却把自己的定位改口成了红会与社会公众沟通的专业桥梁,我觉得他们混乱之极,这真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如果把红会社监委的定位突然改成了沟通的桥梁,请问红会社监委和公关部有什么区别?公关部起到就是机构和社会公众沟通桥梁的职能。如果是这样的定位,红会社监委就完全等同于红会的一个外聘公关部。

  相信很多人都会和周筱赟所说的有同样的感受,如果红十字会社会监督委员会已经连"监督红会"的作用都发挥不了,而只是一个外聘的"公关部",那它的存在就没有价值了。建议它可以改名为"专家咨询委员会",只是不要再提"监督"二字。

  有网友把红十字会和红会社监委的关系好比是一对父亲与私生子,无论私生子如何整容,如何变名,身体里的红十字会基因都是无法去除的。红十字会如果真想扭转形象,大可不必抬出社监委,因为社会从来都不缺少监督的主体,有媒体,有公众,有司法机关,有主管部门,只要真正做到了公开、透明,公众也自会给出客观评价。(记者车丽)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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