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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通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

2013年06月19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6月1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至此,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三定”已全部完成。

  在这些部门“三定”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包括取消能源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铁路客货直通运输审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等,下放电力业务许可、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审批等。

【编辑:邓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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